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十届全国人大到二00八年三月任期届满,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二00八年一月底以前选出。今年三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据此拟订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台湾省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草案。根据今天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审议这三件议案。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本站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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