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药品生产企业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采取信用构建与分类监管举措,通过对药品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三级,相应标示为a级、b级、c级。对不同诚信度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a级单位,公布其信用状况,减少监督检查次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对b级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对c级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不仅要对其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还要增加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督巡查频次。
来源:中国·新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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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