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通讯员周利双)4 月7日上午,新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诉被告林某某林业纠纷财产损害赔偿一案。审判席上,坐着一位有人大代表身份的“编外法官”,即人民陪审员,他加入合议庭参与案件的审理。近年来,该院通过邀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一方面有利于合议庭作协调工作,增加办案的透明度,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使案件的审理达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另一方面有利于人民陪审员以人大代表的身份,监督法官正确履行审判职能,增加审判的公众满意度,减少案件上诉率。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新任命的13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1次,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63%,共提出审判意见和建议5条,采纳3条,促进了司法公正,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审判活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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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利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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