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6月9日讯(通讯员陈建华)“感谢法官十年不辞辛劳为我要回赔偿款,我这个残疾老头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依靠!”日前,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村主干部的共同努力,为该县石羊镇宋家村双手残疾的宋荣茂老人送来执行标的款一万四千元,村主任宋艾纯帮老人签字代领后,将钱放进了老人的上衣口袋,老人激动地说道,这也是新田县人民法院整合社会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当前,“执行难”问题是社会经济矛盾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反映,克服“执行难”顽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借助全社会力量。近年来,新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依靠社会力量参与案件执行的新方法和新机制,主动引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族宗教调解、工会调解、妇联调解等社会优势资源参与案件的执行,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一做法极大地树立了各基层组织的调解权威,激活了各种社会调解组织的活力,“执行难”得到了有效地化解,收到了消除隐患、促进和谐的显著效果。据统计,2010年,该院共执行完毕案件275件,其中通过社会力量执行完毕案件达到75件,占全院案件受理数的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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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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