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全国人大内司委消防法实施和消防工作情况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镇东出席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

副省长刘力伟出席会议。
红网长沙6月8日讯(通讯员 吴丹 陈萍 记者 廖洁 实习生 袁菁芸 摄影 周哩平)6月8日,全国人大内司委消防法实施和消防工作情况座谈会在长沙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三年来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三年来火灾总起数(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39.8万起,与前三年相比,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扑救火灾和处置灾害事故160多万起,营救遇险被困人员近33万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1241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镇东,副主任委员白景富、姜兴长,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副省长刘力伟等领导出席会议。湖南、天津、山西等10省(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同志就本省区市贯彻消防法、做好消防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发言。
会议对湖南省贯彻实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湖南省及时制定配套法规、规章,为《消防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于5月经多次审议高票通过,即将颁布实施。同时还通过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大力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创新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会上,黄镇东指出,近三年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在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消防法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共安全,保障了经济社会顺利发展。各地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预防消防事故发生,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监督抽查各类重点单位231.2万次、一般单位237.3万次,行政处罚立案91.2万次,警告28.8万次,罚款23.9亿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28.2万家,行政拘留6.75万人,没收违法所得1154.4万元,追究刑事责任231人。
针对全国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黄镇东强调,全国各地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增强对火灾的预防和快速反应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消防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全国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态势。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