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县编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1]38号)精神,县编办着重强化四个管理: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三个一”(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的审批制度,坚持“三个服从”(计划服从编制、进人服从计划、增人服从结构)的原则,凡涉及机构人员编制事项,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把关、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和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草案)》,报县编委会审批。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主要任务是稳妥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一编一人一帐”,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库。三是加强标准化管理。按照上级出台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重新核定相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县编办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管理和教育,使之成为“四型”干部,提高四种能力。即成为学习型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政策法规的能力;成为创新型干部,不断提高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成为服务型干部,不断增强责任心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成为廉政型干部,为断增强党性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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