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为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将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这意味着我县公务员即将有工伤保险保障。
《通知》规定: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任何单位不得以参加商业保险为由,拒绝参加工伤保险。对不参保用人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县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工伤保险为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因没有工伤保险作支撑,只能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享受不到国务院《工伤保险条倒》规定的其它工伤待遇。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意味着公务员将得到工伤保险保障,弥补了我县公务员工伤保险领域的空缺,实现了我县所有形式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县工伤保险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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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提茂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