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通讯员王彦平 陈建华) 近日,新田法院执行局干警给年近90高龄的廖兰翠老人送去了480元赡养费,老人接过钱后,激动地说:“9年了,我儿子一直不肯给我赡养费,搭帮你们年年把钱送到我手里,太谢谢了!"
生于1925年的廖兰翠系毛里乡刘家桥村人,2002年4月,老伴去世后,4个儿女因赡养问题产生矛盾,老人无奈将儿女们诉至法院。2002年5月,本院原龙泉法庭作出判决,判决由3个儿子每年各给付老人生活费480元,女儿负责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大儿子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本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后,刘某某表示愿承担判决义务,但不愿送至老人手中。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困难,避免刘某某与家人产生新的矛盾,执行局工作人员从2002年开始不辞辛苦,每年按时将被执行人刘某某应承担的生活费送至老人家中。特别是近几年来,老人身体每况愈下,执行干警也换了好几批,但干警们年复一年坚持把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每次还带去一些生活用品,让孤苦的老人在晚年没有了后顾之忧,感受到了法律的真情关怀和社会温暖。
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日渐已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处理不好将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对赡养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以调为主、优先执行的原则,对生活困难的老人给予司法救助,对此类案件发生较多的村可就地开庭,以扩大办理赡养案件的社会效果,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虐待老人的,依法严肃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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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彦平 陈建华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