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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十条禁止性规定”

来源:|0 作者:黄婷 编辑:王雨松 2013-07-23 1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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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并提出三项措施进行贯彻执行。

  一是进一步领会“十条”精神,强化学习。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省十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定的要求上来,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依法行政。首先,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其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到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政务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人员包片分区受理各项工作,坚持微笑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文明行为,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队伍形象,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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