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讯(记者唐人杰 通讯员乐坚)跨县借钱做年货生意,借款人亏本了玩失踪,债权人请求法律援助。两地司法员联合展开调解行动,终于化解这起借贷纠纷。
2013年1月21日,宁远县鲤溪镇王家坪村王某因做年货生意欠缺流动资金,向新田县冷水井乡彭某、龙泉镇黄某借款25000元约定一周内还清借款。但由于生意亏本,王某离乡外出,失去联系。
新田县司法局新隆司法所接洽彭某、黄某的法律咨询后,通过向宁远县法院柏家坪法庭申诉,获得支持。打听到王某的下落后,司法员与流落到岳阳市务工的王某重新取得了联系,并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利用清明期间回乡祭祖的时机,调解好借贷纠纷。
2014年3月24日,纠纷双方当事人分别邀约新隆司法所、鲤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宁远县法院协商。两所司法员通过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还款意见。鉴于王某还款能力很有限,彭某、黄某同意减免借款7000元。王某当场向随行的亲友借款1.8万元,分别偿还给彭某1万元、黄某8000元,彻底平息了这起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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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人杰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