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记者 左富姣 通讯员 刘剑波 乐亚波)近日,十字乡乐塘村乐某的父母来到十字信用社将其7年前所欠的贷款本息42万余元全部偿还。
2007年,乐某在十字开办毛织厂资金不足,先后在十字信用社贷款26.5万元,后因金融风暴冲击以及其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所经营的毛织厂严重亏损倒闭,乐某一时无力偿还在十字信用社的贷款本息。
今年4月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启动后,清收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找乐某及其父母做思想工作,向他们积极宣传今年清收工作的政策、优惠条件,最后乐某及其父母决定出售在新田县城唯一的一栋门面房为乐某偿还所有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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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富姣 刘剑波 乐亚波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