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兰翠老人是新田县毛里乡刘家桥村人,她一生含辛茹苦,共养育了三儿一女,按中国的传统思想,“养儿防老”、“女儿是母亲贴心的小棉袄”,可谓是儿女双全,家丁兴旺,老有所依,但事实上,儿女相继成家立业之后,廖老太一直与其夫相依为命。待到1999年,其丈夫不幸去世,双目失明的廖老太既无固定的生活来源,生活起居又多有不便,无奈之下要求其结婚后一直在外经商的三子刘某尽赡养义务。廖老太的亲友、乡、村干部多次找刘某做思想工作,均遭其拒绝,廖老太只好向法院讨说法。
新田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廖老太的长子、次子和女儿为被告。一审完毕,新田县人民法院龙泉法庭作出了(2002)新龙民初字第22号判决,判令从2002年1月1日起由三个儿子共同赡养廖兰翠老人,每人每年付给母亲赡养费480元,女儿则负责照顾、护理廖老太。可是廖老太的三子刘某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规定的义务,而且态度异常强硬。
2002年6月5日,廖老太请人代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引起了法院执行局的高度重视,干警们非常同情这位年事已高且双目失明的老太太,多次找到刘某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但刘某蛮横又冷酷,根本听不进去。2002年8月12日,新田县人民法院对刘某下发了拘留决定书,迫于法律的威严,刘某在被拘留一天以后向执行局交付了给母亲的第一年的赡养费480元,由执行局的干警转交给廖老太。以后的三年,不知何故,刘某还是不肯亲手把赡养费交到母亲手中,也不主动交到执行局,每次都要执行局的干警们来回奔波数十里,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今年廖老太的赡养费虽然已执行到位,但执行局的干警们看着廖老太颤巍巍地接过他们送来的480元生活费,心情并不轻松。干警们即将离去的时候,看到廖老太眼中浑浊的泪光,他们多么希望:明年此时,廖老太的儿子会亲自为母亲送来赡养费!
(王彦平 骆端)
来源:中国·新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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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