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1990年以来的超生行为《方案》要求对1990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清理,重点清理再生育的合法性和非婚生育、重婚生育以及对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严格按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定期公布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公布处理结果。
在规定期限前自报超生可从轻处理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今年8至12月,分宣传动员和清查摸底(8至9月)、调查处理(10至11月)、评估总结(12月)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建立举报制度,鼓励违法生育行为人自报。在规定期限前自报违法生育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理可以适当从轻。
来源:中国·新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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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