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收费标准要求,各地工商信息中心开展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及网络服务,必须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原则,接受查询委托并提供查询服务后,方可向委托查询者收取查询服务费。无书面委托协议和未按规定提供服务的不得收费,更不得利用企业注册和年检年审等行政职能强制服务收费,违者按乱收费查处。
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查询服务费中,基本注册机读资料本地40元/户,本省异地60元/户,省外100元/户。分类批量查询基本注册机读资料的,按不盈利原则与申请查询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注册档案资料本地70元/户,本省异地100元/户,省外200元/户;红盾信息网企业网员年费由200元/年·户降为150元/年·户;取消个人网员年费;公检法、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因执行公务需要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并需复印档案资料的,除收取复印或打印费外,免收查询服务费。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本站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