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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信息员 肖亚梅 编辑:王雨松 2010-09-21 1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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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信息员 肖亚梅报道)7月下旬,家住龙泉镇田家村的颜某驾驶摩托车外出时,不慎把邻村彭女士撞倒,被诊断为宽关节股骨头脱位,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由于协商未果,双方发生冲突,彭女士的亲属强行把她送进颜某家中。无奈之下,颜某准备打官司,还缴纳有关费用2000余元。10月上旬,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报后,立即安排成员2名,会同当事人两个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苦口婆心的劝解,最后协商由颜某负担5200元医疗费,双方达成协议,并和好如初,成功地化解了一场邻里纠纷。以上是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龙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在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同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作用。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司法所和政法组人员为成员的调解领导班子,50个行政村、6个社区、1个居民委员会成立了以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综治专干、会计、妇女主任为成员的调解领导班子,综治专干为专门的调解员。加强了人民调解的阵地建设,镇、村(社区)都设立了专门的人民调解室,并配齐配全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排查、受理、调处、回访等人民调解制度。同时,切实改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待遇。今年来,龙泉镇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矛盾164起,且结案后无一起反复,杜绝了因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的当事人上访、矛盾升级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有效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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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员 肖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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