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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包干制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邓慧芳 编辑:王雨松 2010-09-21 1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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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省农村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省委、省政府为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这一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县卫生局和财政局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国家“降消”项目,3月份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新田县关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办法》,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妇幼保健院,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资金的汇总管理,设立专户专账,负责定期核算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补助资金。

  我县从2009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办法。其具体内容是:(1)凡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且符合省有关要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开展住院分娩补助的定点助产机构。(2)凡有新田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助产公立医疗机构分娩的孕产妇凭有效证件享受住院分娩补助。(3)县、乡医疗保健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平产、剖宫产限额付费包干制。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单胎平产限价850元,双胎增加150元;剖宫产限价2500元。乡镇卫生院单胎平产限价600元,双胎增加150元。我县乡镇卫生院均未核定剖宫产手术资格,凡在乡镇卫生院实行剖宫产手术者,一律不给予剖宫产补助。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怀与爱护,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有利于改善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有利于减轻农村群众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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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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