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县人民法院法警袁远波同志的平凡事迹
时间定格在2010年7月5日10左右。我县谢某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其诉新田康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时,因其迫切要求赔偿款到位一事,尽管干警对谢某提出的问题,苦口婆心地一一作了解释,但谢某一点也听不进去,情绪还是异常激动。趁着干警与她说话时,她突然从一手提包中拿出一瓶新买的烈性农药,揭开瓶盖就要喝下去,危急时刻, 正在旁边执勤的一位法警一个箭步冲上去,机警、敏捷、迅速地将那瓶农药飞夺到了自己手中,瞬间挽回了一位年轻妇女的生命,从而避免了一场因服毒自杀事件的发生。
这位法警就是该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袁远波同志。他1984年从武警部队退伍后,毫不犹豫地接受组织上的分配,在法警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6年。在业务上,他退伍不褪色,始终保持着一名军人的本色,为警徽争光添彩。他苦苦训练,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将自己在部队学到的特技,不断地在训练中得到升华,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1999年全市射击竞赛中轻松拿下了射击冠军。在法警这个岗位上,他也干得很出色,默默无闻地履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这一光荣的使命,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执行死刑万无一失,确保押解犯人无逃脱事故的发生,确保值庭环境井然有序。今年,他接待当事人突破1000人次,执行案件100余件,值庭、押解犯人100余次,从2000年至今共执行死刑6人次。
(何新瑞 杨泽林)
作者:何新瑞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