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通讯员 王彦平 陈建华)1月19日,从省高院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新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丹同志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办案标兵”。
胡丹,湘潭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2003年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枧头法庭、刑事庭、民二庭工作,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新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04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度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该同志被任命为审判员以来,牢固树立“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思想, 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已任,针对基层民事案件小而多的特点,潜心于民事审判和民事调解工作,积极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近年来,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能做到快审快结,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80余件,负责执行的民事案件40余件,以调解、撤诉、执行和解方式结案70余件,调撤率达到66%,其中今年1至7月份,审结民商事案件80余件,执行民事案件10余件,以调解、撤诉、执行和解方式结案3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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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彦平 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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