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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春运的积案

来源:县法院 作者:周利双 编辑:王雨松 2011-02-14 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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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网讯(通讯员周利双)春节期间,新田县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春运的积案,将一起出现上访苗头并可能导致春运工作受到影响的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乘客中途走失被宣告死亡 承运公司被判赔偿十万元

  2002年7月6日,全某在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新田汽车总站搭乘牌号为湘M75413大型卧铺客车至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探亲。在行驶途中,因乘客吃饭、车辆加油、加水等原因,客车曾先后几次停车,因随车乘务人员未及时清点乘客人数,导致乘客全某中途走失。当发现乘客失踪后,司机沿该车行驶路线进行了寻找,但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全某的五个子女自2002年7月7日起至8月29日止,先后乘车在广东省境内不同城市之间多处寻找其母亲,并在广东电视台、清远电视台、广东公安报社、清远广播电视报、清远市电视广告中心播放、播发寻人启事,经多方找寻一直杳无音讯,遂于2006年9月29日向法院申请宣告全某死亡。期间全某的子女多次与被告交涉无果,后于2010年3月诉至新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湖南省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赔偿原告全某的五个子女人民币102 007.58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五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力促和解 维稳保春运

  事故发生后,原告因得不到赔偿款经常到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新田汽车总站找领导和车主讨说法,双方矛盾非常尖锐。五原告曾扬言,如果对方不赔钱,他们就找人堵住车站大门不准其营运,堵住省道不让新田汽车站的车经过,并且去市政府上访。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正值春运期间,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纠纷,为了服务大局和保障春运工作畅通,执行法官不顾严寒奔走双方之间,一方面与原告谈心,倾听他们的怨言和苦衷,并劝他们不要着急,法院一定会尽力帮他们追回赔偿款;另一方面多次找到车站负责人做思想工作,向他们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讲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督促他们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履行。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协商,原告答应作出让步,汽车站方也答应立即拿出80000元来履行赔偿款项并当庭兑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来源:县法院

作者:周利双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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