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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居住3日必登记

来源:刘怡斌 作者:红网 编辑:王雨松 2011-04-13 09: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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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12日讯(记者 刘怡斌)在长沙居住3日以上,将纳入登记管理。4月12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流动人口服务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加快推进全市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2011年是长沙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攻坚年”,2012年将是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成效年”。长沙将通过各层次经常化的清理核查行动,切实加大流动人口与出租屋信息采集维护,彻底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虚假、管理失控问题,完善社区警务和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模式,形成以社区民警和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为主体、实有人口管理为重点、信息采集维护为主要任务、整合管理资源为主要方法的工作格局,建立集流动人口治安、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劳动就业、税收征管等功能于一体化的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长沙将进一步强化“以证管人”,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居住3日以上的纳入登记管理;对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全部实行办证管理,有效增强居住证的公共服务功能;积极推动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使居住证成为进城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办理住房登记、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以及各种证照等事务的权益型、服务型证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加强对中小旅馆和公共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适时开展对无照经营、非法用工、违章建筑问题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高发的流动人口聚集区的专项清理整治,消除治安乱源和安全隐患;积极推进出租屋治安防范“市场化运作、物业化管理”,细化“谁出资、谁受益”和“警民携手、综合治理、住户联防”等模式,深化“点线面结合”和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等措施;深化“清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从业人员、重点对象、危爆物品,打击流窜犯罪”为内容的“五清查一打击”专项行动,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清查常态化水平。

  长沙还组建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队伍。前期按照流动人口400︰1的比例组建专职协管员队伍,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住建、地税、计生部门实时登记、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基本信息,办理居住证和出租屋登记备案,同时协助开展辖区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

来源:刘怡斌

作者:红网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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