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通讯员 周利双) 冒充私企女总征男友行骗,为发横财的无业女子最终落入法网。近日,被告人董某因犯诈骗罪,被新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0年6月,被告人董某为骗取他人钱财,虚构“私企女总寻男士交友,满意即付定金25万,另可投资300万助发展”的事实在报纸上刊登虚假征友广告。2010年6月30日,被害人陈某某看到该征友广告后,即与董某取得联系。随后,董某分别冒充交友公司职员、私企女总等身份骗取陈某某的信任,并以缴纳税金、保险费、手续费等名义多次骗取陈某某钱财人民币604 180元。上述钱款被被告人董某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604 18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某的犯罪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董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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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利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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