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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玩购气枪 触刑律受处罚

作者:兴星 编辑:王雨松 2012-12-13 08: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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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田网(通讯员 兴星)近日,我县一青年因通过网络购买配件组装成二支气枪,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受到了法律的相应处罚。

  2011年上半年,二十多岁的青年黄某某,通过网络分多次先后购买了气枪枪管、瞄准镜等零部件,利用所购买的气枪配件及原有零部件组装成两支高压气枪用于平时打鼠、打鸟等娱乐。后在公安机关查处相关案件时,黄某某得知自己非法购买持有枪支的行为已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相关事实,并主动上缴所持有的两支气枪及配件。但其行为因己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通过侦察和审查,政法机关认为黄某某能主动投案,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不起诉。但黄某某为了娱乐而购买、持有气枪,涉嫌犯罪被限制了多日的人身自由,教训十分深刻。

作者:兴星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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