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明知赃物介绍买卖 触犯法律罪责难逃

作者:新华 编辑:王雨松 2013-01-14 08:56:47
—分享—

  中国新田网讯(通讯员 华军 新华 ) 1月11日,明知赃物介绍买卖的李某与明知赃物而购买的陈某均因涉嫌犯罪被新田县政法机关提起公诉。

  2012年下半年的某日凌晨,新田县城某居民被盗一台摩托车,在失主报警后,新田县公安局及时安排城西派出所民警处警。在局领导的指挥下,处警民警顺着盗贼留下的蛛丝马迹一路追截,追到嘉禾县城后,新田民警在嘉禾民警的配合下,继续追查被盗车辆和盗贼,当日中午在嘉禾县城成功将介绍销赃的李某与购赃的陈某当场抓获,缴获了被盗的摩托车。

  被当场抓获的李某,是嘉禾县某镇村民,为赚取一点介绍费,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的情况下,将他人盗窃来的摩托车代为介绍销售。被当场抓获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也是嘉禾县某镇村民,为贪图蝇头小利,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车的情况下,同意低价购买。等待李某、陈某的是法律的惩处。

作者:新华

编辑:王雨松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田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