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冷的天,下这么大的雨,你们还给我送执行款来了,非常感谢你们法官啊!拿到这笔钱,我就能安心抚养小孩了……”陈某接过一大笔执行款,非常激动地道谢。
何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双方于2007年3月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男孩陈小某(跟随陈某生活)。双方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为生活琐事曾发生过争吵。2012年5月,陈某因患急性脑梗塞疾病住院治疗,目前在家休养。何某曾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和好。2014年1月,何某再次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陈某虽然对夫妻离婚深感惋惜,但是何某去意坚决,已无法挽留,所以同意离婚,但是要求何某一次性给付小孩的全部抚养费,并给与自己一定生活扶助。何某则坚持小孩的抚养费分期逐年给付。双方对此争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鉴于此种情况,新圩法庭的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均做出让步,同意小孩的抚养费分两期给付,达成了调解协议。
3月10日上午,吴运民副院长率新圩法庭全体干警,顶着寒冷,冒着大雨,将24730元执行标的款送至陈某家中,并承诺其余执行款将在规定给付的期限内如数执行到位。拿到这笔执行款,陈某担心拿不到小孩抚养费的顾虑终于消除了。“我相信你们法官一定会‘为民做主’,信守诺言,你们的承诺犹如‘定心丸’让我不再有顾虑,能够安安心心工作和抚养孩子,你们‘雷厉风行’的办案效率也让我深感震惊,我发自内心的感谢你们!”临走时,陈某紧紧握着吴运民副院长、胡丹法官的手,激动而诚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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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红艳 叶梅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