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型的冰箱、空调已成为了人们的首选。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动起了歪脑筋,打起了更改能效标识的主意。8月27日,新田县工商局对伪造能效标识的宋某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8月初,新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宋某的家电商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一台飞鹰BCD-158型冰箱的“中国效能标识”标明的耗电量为0.32千瓦/24小时,而说明书上标明的耗电量为0.43千瓦/24小时。另一台飞鹰BCD-199型冰箱也有类似情况,“中国效能标识”标明的耗电量是0.28千瓦/24小时,而说明书标明的耗电量却是0.38千瓦/24小时。据宋某讲,这两台冰箱是从长沙购进的,进货时要求商家提供了两张耗电量低的“中国效能标识”,并张贴在原来标识的位置上。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宋某的行为属于对产品质量作虚假表示伪造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新田县工商局依法对宋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冰箱、空调等家电时,要擦亮眼睛,将机身上粘贴的标识与说明书仔细对照,不要被机身上标识所迷惑。
来源:县工商局|0
作者:杜勇刚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