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吕敏)近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为检察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更新创建理念,丰富创建内涵,活化创建方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了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2013年,该院被评为“市文明标兵单位”,今年,该院被评为“省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政工科为常设办事机构,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院上下齐抓共创的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多实施方案》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了文明科室、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文明干警等创建活动,开展双拥共建、文明劝导活动,为县城和全院文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依法履职,突出重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2013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27件5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1件612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314件401人,依法提起公诉332件404人。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近年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件26人,查处科级以上干部7件7人,处级以上干部3件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0多万元。力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注重在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将“调解、化解、和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连续9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信访工作经验先后被省院、市委、市院予以推介。
与时俱进,健全制度,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了大到执法办案、小到上班考勤的50余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文明行使。实施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案件终身负责制、人身安全送达制等,对整个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更好推进诉讼公开的新要求,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健全人民监督员、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庭评议、案件评析以及视察检察工作等活动,强化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中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坚持和完善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制度,探索外网检务公开,利用检察门户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建立检务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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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敏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