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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观摩留置案件庭审过程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邓提茂 编辑:王雨松 2019-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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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新闻网(记者 雷靖)4月17日上午9点整,在庄严的法槌声敲响后,我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件在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观摩留置案件庭审过程。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任道县房产局局长兼道县滨河路二段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永州某置业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受贿金额达90余万元。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指控辩护、最后陈述等环节,案情基本查明,刘某某当庭认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观摩庭审过程,尤其是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案件查办过程的当庭分析以及被告人的自我陈述,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代价,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培养了法治思维。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邓治国:通过旁听,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一个鲜活样本。
  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长 乐慧华:这次庭审直观的展现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特点,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有助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实事观、程序观和法律适用观,同时,对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如何更好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有助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的提升我们各方面的能力,更好的适应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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