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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来源:新田新闻网 编辑:黄慧芬 2021-11-11 17: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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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享受更优质、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障服务,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湖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国家社保卡)发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县所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新增退休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国家社保卡发放,不再使用非国家社保卡发放待遇。

二、已领取国家社保卡但未使用其领取待遇的全县国有企业(不含改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单位统一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变更为国家社保卡发放待遇。

三、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经与合作银行协商,全县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中的退休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国家社保卡(卡左上角有发卡银行名称),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发卡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外地和行动不便的由其直属亲属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注明亲属关系的委托书和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国家社保卡、办理人持国家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的电子照片进行代办变更手续。

四、未申办、遗失、跨行更换国家社保卡的退休人员,按本公告附件《国家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办理。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0746—4767826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746—4767823

附件:

国家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docx

委托书.docx


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新田新闻网

编辑:黄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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