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办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新常办发〔2026〕5 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履职评议工作组对县政府办等10个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履职评议。9月20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县政府办等10个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予以公告(具体结果见附件)。
注:开展履职评议时,因县医疗保障局人事变动,故对县医疗保障局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评议转为对该部门的工作评议。
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来源: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罗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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