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勇波、李新才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2年3月18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勇波辞去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李新才辞去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黄慧芬
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勇波、李新才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2年3月18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勇波辞去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李新才辞去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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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