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石兰君)3月24日,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县区渔具经营店开展禁用渔具销售整治。
执法人员先后前往城区多家渔具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看其经营资质是否齐全、仔细检查店内经营的各类渔具、网具是否存在违规产品。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渔具店仍存在销售电捕鱼工具与禁用渔具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查扣电捕鱼工具与禁用渔具,并对销售禁用渔具的商家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100余份,并向渔具店商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农村部明确规定的27种禁用渔具以及渔具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等内容,并要求渔具店经营者现场签订《不经营禁止使用的渔具、钓具承诺书》。
“我不该抱有侥幸心理,没想到这次被当场查获。以后本店一定守法经营,不再销售国家禁用的渔具、钓具,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一销售禁用渔具的商家李老板懊悔地说道。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开展渔具市场常态化检查,不断加强非法捕捞渔具的源头管理,严厉打击、依法查处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全力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石兰君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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