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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抵债 债主反成债务人被诉法院?买卖需要诚信为本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刘芳 邓小华 编辑:李梅芳 2021-06-02 17: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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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刘芳 邓小华)毛某经营的某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将自己的房产变卖用于还债,如今债权人李某却反被欠款人毛某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还款,究竟是为何?新田法院调解审结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7年,原告毛某向李某借款32万元用于生意资金周转,却由于经营出现异常情况,导致剩余的本金和利息无法偿还被告李某。李某为收回债权,提议要毛某将其所有的面积为206.6平方米的住房一套作价抵债,即可免除剩余的借款和利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毛某的住房以3000元每平方米共计61.8万元出售给李某,扣除毛某欠李某的32万元,剩余的29.8万元在李某拿到毛某的房产证的当天,一次性打入毛某指定的账户。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2018年2月,毛某将新办的《不动产权证》交给了李某,李某却未按约将下欠的29.8万元支付毛某。毛某经多次催讨无果便起诉了李某。

被告李某庭审中很激动,是毛某欠债在前,虽然其将房屋变卖抵债并履行了房产过户手续,但实际上毛某的父母现仍一直还住在里面,这显然不符合公平买卖的规则。

法官从买卖自愿公平的法理和为人处事要讲诚信上进行引导,经过几番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毛某尽快妥善安排其父母搬出已卖的住房,被告李某在约定时间内以现金的形式将下欠的29.8万元返还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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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芳 邓小华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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