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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公告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黄琪 2023-11-06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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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质量工作决策部署,推进质量强县,促进全县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将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首届县长质量奖设县长质量奖5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可空缺。

二、参评范围

首届县长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县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单位。

参评单位包括新田县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包括从事生产、工程、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及社会中介等工作的各类组织)。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等参评。

已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不参加本届评审。

三、参评条件

申报企业或组织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依法在新田县内注册登记并有3年以上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从事生产、工程、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及社会中介等工作的各类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质量效益显著。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创新发展方面,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县内同行业前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县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成熟度高,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4.其他。应符合《新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评审标准

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由申报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组成。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质强办)。

(二)审查。县质强办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推荐渠道、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

(三)材料评审。县质强办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照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并据此提出现场评审名单。

(四)现场评审和顾客满意度测评。通过材料评审的单位,由评审组按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和群众(顾客)满意度测评,形成现场评审和群众(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

(五)建议名单。县质强办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对县长质量奖候选名单进行审议,投票产生首届县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

(六)公示公告。县质强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奖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对存在异议的单位,经查实的,由县质强办提请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获奖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核,组长审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公告。

(七)通报。县人民政府发布县长质量奖获奖通报,并召开全县质量大会,对获得首届县长质量奖的获奖组织进行授牌与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是县人民政府授予相关组织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在本行业和本地区大力宣传本届县长质量奖有关政策要求,动员、指导、帮助相关组织积极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

(二)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涉及国家安全与秘密,如涉及商业和技术秘密应当注明。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初审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推选代表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县长质量奖评选。

(三)严守纪律。参与县长质量奖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禁借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县长质量奖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组织填报《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1)和《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证实性材料》(附件2)。申报材料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申报材料和证实性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材料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组织名称+申报材料”。

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为报名及材料受理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报名及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报名及材料受理单位: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质量强县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田县龙泉路6号

邮箱:736406371@qq.com

联系人:何建春

电话:0746-4782315

附件:1.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1).docx

2.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证实性材料

新田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证实性材料(附件2).docx

新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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