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公安局已对“邓仕宇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案件现正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该案涉及的“借款人”公告如下:
请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借款人”,于2024年8月25日前带上相关资料到新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楼办公室登记报案。
注意事项:
1.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邓仕宇等人发生借款的借条、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支付记录、收取利息记录等)、转账凭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书面材料。
2.借款情况自诉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具体借款经过、收取利息、受损情况等)。
3.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4.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骆警官、龙警官
联系电话:18007466123、19873693696
新田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公安局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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