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犯罪嫌疑人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剑平 刘志勇)“明知出租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禁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如今蹲进班房,后悔莫及。”3月13日,羁押在新田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后悔不已。
本月上旬,新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周某的银行卡流水异常,可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发现周某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进行追踪,3月12日,民警蹲守布控,将周某抓获。据周某交代,自己从网友处获悉出租银行卡可以轻松赚钱,通过微信联系上线,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赚取高额佣金,出租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因涉嫌犯罪,害怕坐牢,便躲藏起来。
目前,周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乐剑平 刘志勇
编辑: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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