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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编辑:黄慧芬 2024-03-25 2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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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湘1128执114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道龙与被执行人李亚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亚明下落不明,规避执行,现申请人廖道龙申请对被执行人李亚明的财产进行执行悬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湘1128执1143号。

执行依据: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1128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李亚明,男,1982年7月1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新田县人,务农,住新田县陶岭镇李家村2组,公民身份号码432928198207185916。

执行标的:185,125.95元。

悬赏期限:2024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法院查实控制,处理变现后执行到位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廖道龙自愿向举报人支付其领取执行案款金额的10%。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知悉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直接到新田县人民法院进行举报。

联系人:黄法官

举报电话:15274642277

新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编辑:黄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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