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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县人民检察院分别获“省级文明单位”、“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卓宇斌 编辑:邓提茂 2020-01-15 10: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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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新闻网(记者卓宇斌)1月15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晓燕向2019年通过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复查验收的县民政局、县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和“省文明标兵单位”牌匾。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高起点谋划,高规格组织,高标准落实,突出主责,聚焦主业,以创建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狠抓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以检察文化凝聚人、管理人、塑造人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

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加快民政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建设步伐,把建设文明单位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和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用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提升和民政工作创新,通过持续努力再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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