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田县国土公告〔2025〕07号
经新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
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08时00分到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到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53.127.150: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10月1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T2025-08B1: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XT2025-08B2: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
XT2025-08B3: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0时00分;
XT2025-08B4: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0时30分;
XT2025-09: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滨河西路38号;
联系人:郑晖
联系电话:13787466320(经本人同意公开)
开户单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永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10日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通知书
位于中山街道滨河东路原住建局片区的国有储备土地,如经出让,依据《城乡规划法》,现出具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概况
1.地块面积:B1地块165平方米,B2地块165平方米,B3地块165平方米,B4地块165平方米。
2.用地位置:中山街道滨河东路原住建局片区(详见测绘队于2022年7月提供的新田县滨河东路(原住建局片区)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红线图)。
二、用地规划要求
1.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2.建筑层数≤5层,建筑限高18米,第一层层高≤4.5米,二至
五层层高≤3.3米。
3.建筑退离:各方向不得超出用地边界线。
4.城市设计要求:需按统一规划的外立面进行建设。
三、市政设施要求
1.用地内管线(含燃气管道)、给排水、电力等配套设施必须与城市市政设施相衔接。
2.化粪池必须设置在用地范围内,实行雨污分流。
四、建设要求和时序
该宗地不得再分块分户建设,必须在取得该宗土地后12个月内完工。
五、其他规定
该宗地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应符合《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YZCR-2019-14001)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
六、遵守事项
1.本通知书附规划红线图,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2.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
3.本通知书从发出之日起生效,若满一年该土地未出让,自行失效。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日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通知书
位于新田至土桥公路候桥村西南边的国有土地,如经出让,依据《城乡规划法》,须按下列规划条件进行设计:
一、用地面积:2306.85平方米(3.46亩)。
二、用地位置:新田至土桥公路候桥村西南边(见新田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于2024年6月提供的新田至土桥公路候桥村西南边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红线图)。
三、用地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于加油加气站建设)。
四、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0.4≤容积率≤0.8,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五、建筑退离
建筑边界东面退离新土公路外边缘≥15.0米并满足公路法的规定,北面、南面、西面退离用地边界线≥3.0米。
七、用地的规划设计应满足加油站及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
八、配套设施要求
1.该加油站需配建≥4个充电桩。
2.用地内管线(含煤气管道)、给排水、道路、绿地、亮化、环卫、消防等配套设施由受让方自行配套,用地内配建管理用房、垃圾站、公厕各一处。
九、建设时序:整个开发项目必须在取得该宗土地后24个月内完工。
十、该宗地受让方必须整体开发建设,不准分户分地转让土地建设。
十一、遵守事项
1.本通知书所列规划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2.本通知书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3.本通知书从发出之日起生效,若满一年该土地未出让,自行失效。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日
来源: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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