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荷轩)近日,新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城区公园西路路段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查处行动中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筛查时,发现号牌为湘MD33**的小型汽车驾驶人秦某某身上带有明显酒气,存在酒后驾驶嫌疑。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经仪器精准检测,驾驶人秦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询问得知,驾驶人秦某某夜间聚餐饮酒后,自认为深夜路面警力较少、心存侥幸,冒险驾车上路,试图躲避交警检查,殊不知夜间正是交管部门重点整治时段。执勤民警当场向秦某某宣讲酒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告知其酒驾极易引发追尾、失控、碰撞等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秦某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夜间不等于监管“盲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交规,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荷轩
编辑:罗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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