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苗杰等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
职务的决定
(2022年11月28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苗杰、乐新冬、谢龙星、陈健、赵生文、胡飞、邓云昌、骆劲松、周红霞、雷超、李新才、刘亚斌、陈利民13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李新才、刘亚斌、陈利民3名同志辞去代表职务后,其所担任的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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