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何彦慧 谭欢)“唐法官,信用惩戒简直让我寸步难行啊,欠的钱我先还一部分,能不能尽快把我从失信黑名单中撤掉?”被执行人王某不堪失信惩戒的压力,来到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何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欠款20万元,约定尾款于三个月内清偿完毕。
2010年,湖南某建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共同向何某借款100万元,立下借据后却久未还款。2019年,索款无门的何某将建设公司和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何某所有本息,但二者逾期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经“四查”(查存款、查房产、查公司、查车辆)后发现,涉案建设公司的营业执照早已于2013年被吊销,法定代表人王某也早已玩起了消失,且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对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名单公布于各媒体平台等惩戒措施,同时不定期前往王某的户籍所在地寻找下落……重压之下,王某“寸步难行”,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何彦慧 谭欢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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