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从“头”做起
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新田交警曝光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骑士”
请大家引以为戒!
违法人:盘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龙泉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违法人:彭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龙泉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违法人:盘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东溪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违法人:陈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龙泉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违法人:胡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龙泉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违法人:陆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龙泉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违法人:蒋某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18号
违法地点:龙泉路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为什么要佩戴安全头盔
如何正确的使用头盔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杜绝以下几种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人的幸福,请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共创安全文明交通。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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