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迅速开展积案清理工作,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驾驶人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74起进行公示曝光。
自公示曝光日起到新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交款)。逾期未处理,交警大队将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直裁程序”进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将由违法人自行承担。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交警大队
编辑:叶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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