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建飞、郑鹏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何建飞、郑鹏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何建飞、郑鹏的代表资格终止后,何建飞担任的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郑鹏担任的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罗玉倩
本文为新田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